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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内容页 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“优秀工会干部”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20年12月01日  

关于开展“优秀工会干部”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
各分工会:

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工会工作的不断改革与发展,同时围绕校党委中心工作,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服从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,院工会决定开展“优秀工会干部”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,以鼓励和表彰2020年工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评选工作由院工会组织实施,各分工会具体负责做好本部门范围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、申报工作。院工会统一组织人员审批评选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1、优秀工会干部:从事工会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会干部。

2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入会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条件: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爱国、爱校、爱岗,敬业,特别是抗疫期间表现突出,出色做好本职工作。

2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,热心工会工作,认真完成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,与本部门工会干部及全体会员一起为工会建设创新进取,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,成绩显著。

3、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关心他们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,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,并受到拥护和爱戴。

4、积极组织和参与学院工会举行的文体活动、春秋游活动,各种讲座活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等。

(二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:

1、立足岗位,敬业奉献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抗疫期间表现突出。

2、热爱各项文体活动,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或能激励和带动他人参与各项健身活动。

3、 团结同志,群众基础好,是教职工的热心服务者。

4、热心工会工作,积极完成本院(部门)工会交办的具体任务,配合做好工会活动的组织和开展,积极参与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1、优秀工会干部:每个分工会推荐工会干部1 名。由各分工会按照上述评选条件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民主推荐,填写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》(见附件一)。

2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每个分工会按照本部门工会会员的15%来推荐。由各分工会按照上述评选条件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民主推荐,填写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(见附件二)。

 

五、时间安排

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,将《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》和《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院工会办公室(博艺楼1008),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。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。

 

 

 
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20年12月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
上一条:关于转发《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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